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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教育系统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要求,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中共唐山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唐山市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增强党务(、校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和保障党员(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提升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水平,为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优化教育行风、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谋划发展、领导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扩大民主,强化监督。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强化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展党员意见表达渠道,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优化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坚持自上而下指导和自下而上探索相结合,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4.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党务公开与机关公开、校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安排,规范操作,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5.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始终把依法依纪贯穿于党务公开的全过程,严格照章办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程序性、严肃性。既要积极公开党内事务,又要维护党组织的团结统一。
三、目标任务
1.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通过扩大党内民主,拓展党员意见、建立表达渠道,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落实,党内民主进一步发展,党的团结和谐进一步增强。
2.提高基层党组织科学决策的能力。通过党务公开,使广大党员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便于党员对组织决策的建言和监督,提高组织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决策的顺利实施。
3.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通过党务公开,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促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提高服务、凝聚、引领群众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组织、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强化权力运行党内监督。通过党务公开,强化党员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民主化、程序化、公开化,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按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有关要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学校(幼儿园)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培养、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干部监督等相关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7、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落实涉及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8、制度执行情况。落实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以及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和对社会的服务承诺等情况。
校务公开除上述涉及到的学校日常事务外,还有群众关心的财务收支、考核奖惩等其它应当公开的事项。
五、党务公开的方式、程序和时限
1、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针对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灵活、便捷的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和设立文件档案供党员查阅等方式进行公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公开。要建立完善固定的党务公开栏,并做到规格适宜、设计合理、配置科学、位置明显。
2、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教育系统党委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滦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各学校党组织要根据《滦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明确拟公开的事项、范围、形式和时限,经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以书面的形式报教育系统党委。
(2)、审核公开。教育系统党委将组织专人对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审核、备案,基层党组织依照审批后的目录进行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以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报教育系统党委备案。党内重大决策和涉及党员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实施党务公开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进行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进行反馈,接受监督。
(4)、归档管理。责成专人负责,每次公开7日内对党务公开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建立专门档案,归档备查并报教育系统党委备案。
3、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切实做到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制度规定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的问题,要在根据公开反馈意见进行进一步完善后,予以再次公开。
六、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1年11月8日至10日)。成立滦县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滦县教育系统全面推行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滦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校务)目录》,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
2、制定方案(2011年11月11日至14日)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学校要分别制作党务与校务 “公开事项目录”及“公开运行流程图”),并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11月15日前各单位将方案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党委办)。
3.全面推开(2011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根据工作需要,搭建和完善公开平台,添置、完善硬件设施,包括设置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意见箱、党务公开网站等,公布党务公开电话,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
4.巩固提高(2011年12月15日后)。
县委及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水平。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即使总结成功做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实现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统筹安排。
县局成立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蒙任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田正轩任副组长,教育局其他党组成员任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党委办、安卫办、综合办公室三科室人员组成。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收集和考核工作,定期向教育系统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相关信息。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本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分工 落实责任
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学校要侧重校务公开同时兼顾党务公开。农村学校的党务公开工作同时接受镇党委领导。综合办公室侧重教育局本级的公开工作,党委办负责教育系统党委本级及全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务公开工作,安卫办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是本级组织推进、实施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责任人。
(三)建章立制,强化监督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四)树立典型,强化带动
为扎实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一中、卫校、三中、三小、茨榆坨学区中心校、研山小学作为全系统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各示范点将进行高目标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为搞好党务公开工作探索经验,提供样板,通过以点带面,推动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